幼儿园乘车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0-12-16 23:20:57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幼儿园乘车安全责任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责任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那么责任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乘车安全责任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乘车安全责任书

幼儿园乘车安全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x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xx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xx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xx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幼儿园园长(签名):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幼儿园乘车安全责任书2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车。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幼儿园园长(签名):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幼儿园乘车安全责任书3

  兹有学生家长自愿让子女乘坐车号的车辆。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车。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幼儿园园长(签名):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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